在传统与现代之间:再论南京国民政府时期的营业税征收制度

          

  从传统税制向现代税制转变是近代中国税收制度发展演变的重要特点之一。作为一个引自西方的现代工商税,营业税本应由政府设立征收机关直接查征,但在其征收过程中仍然保留了一些传统税制的烙印。营业税征收制度的发展演变经历了从商人团体代征和包征大行其道,到逐渐由政府收回税权,实行直接查征,并辅之以县政府及其他单位代征,再到混合式的简化稽征。营业税征收制度的变迁是政府在降低征税成本、减少征税风险理念下,根据自身控制力变化与商界博弈的结果。这说明了中国在税收现代化进程中不得不面临传统与现代、理想与现实的艰难抉择。

  

  原文出处:《中国经济史研究》(京),2013.4.96—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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