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保人制度看近代青岛对乡村移民的管理

          

  除正式的城市公共管理制度之外,贯穿于各项管理规则之中的保人制度成为近代青岛管理乡村移民的重要手段。近代城乡流动相当自由,但有关保人的制度规定,对进城的移民们形成支持与排斥力量,一方面,寻求保人是移民在青岛求职、租赁、借贷、经商的基本制约条件,是移民在青岛生存与发展的重要保障;另一方面,当进城农民陷于游民状态或违反城市法规时,保人资源的缺乏会使他们成为城市管理中优先遣返的对象。保人制度显示出传统民间管理方式在近代的延续和发展,它在城市管理中的普泛性反映并强化了传统农村关系网络在城市的迁移或复制,一定程度上有利于移民进入及至融入城市生活中。

  

  

       原文出处:《史学月刊》(开封),2014.6.2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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